小马过河 发表于 2013-2-4 13:50:34

立春


工农街  忍受着手脚冰冻
舒展成一片暴露的曼荼罗
栖于我的怀抱之外
向着更开放的街头
痴望着

她们的风头
奔跑盲骆驼
她们的怀抱
像一片沙丘

弹三弦
你是不会再留意了
你最后的座头  
身子贴在脚下  捻转
你春眠的针灸

他为你的火盆里添上的最后一块马舌条
因为震颤
化为我粉碎的荣耀


静心斋 发表于 2013-2-6 18:00:29

各位大侠,不要那么深沉好不?过年了,过年了啊,一点儿过年的气氛也没有呐,看这些字,累。

写首开心点儿的诗吧~~{:soso_e183:}

小马过河 发表于 2013-2-7 16:51:00

本帖最后由 小马过河 于 2013-2-7 18:50 编辑

你不是说过谁规定照相一定要笑的嘛,那过年就一定得要喜气洋洋吗......
过年就像抽烟,没什么味道但有瘾。
事实也是年味正日益寡淡,这其实并不意味着春节这个传统在没落,而是时代影响了人们对怎么过它有了更广泛更切实更贴近人性的精神标准,只是对要去哪里要用怎样的方式来脱胎换骨还在茫然之中,所以与其跟春晚主流一样年年制作出相对于残酷越来越显得虚无的开心团圆,不如宁取悲伤持物见心,成全自己一个原本就是庆祝收成的节日。

静心斋 发表于 2013-2-19 19:37:03

过年,让我觉得离开这个世界的时间越来越接近。我想用看上去象快乐的东西麻痹一下自已而已。。说话不吉利吧?只当我没说吧。。

小马过河 发表于 2013-2-19 23:10:08


话本就是拿来说的,并无吉利和不祥之分,就像生而为人就是一种命运,并不会因为命运各不同就缺席了人生。同样,年就是拿来过的,过一年少一年人人如此,不过去,哪来的收成,既是共存,不妨公平一点潇洒一点,快乐和忧愁都悉数收割了吧,宁可挑葱卖蒜,也别徒守一身诗意的谨慎。命运赐予了生命美妙的旅程,没有它,智慧无路可走,这条路或长或短或精彩或黯淡,都会抵达到一种美,便是那安详的深沉,重点在于,这种美在提供他人歌咏之前,我们自己有没有发言。

我觉得,你的意志和才智丝毫不逊于伊丽莎白芭蕾特布朗宁,只是学不来她诗后的逼视。

静心斋 发表于 2013-2-22 10:48:41

过年蜂蜜喝多了吧?这么会说话呢,师太手里可没糖给你。呵呵~~~

你不觉得勃朗宁的诗与她的命运是那么相连的吗?若她不是残了,是不会有那些异于常人的幸福与痛苦感的。

温习一首勃朗宁的诗:

请再说一遍我爱你
说了一遍,请再对我说一遍,
说“我爱你!”即使那样一遍遍的重复,
你会把它看成一支“布谷鸟的歌曲”;
记着,在那青山和绿林间,
在那山谷和田野中,如果她缺少了那串布谷鸟的音节,
纵使清新的春天 披着满身的绿装降临,
也不算完美无缺,
爱,四周那么黑暗,耳边只听见
惊悸的心声,处于那痛苦的不安之中,
我嚷道:“再说一遍:我爱你!”
谁会嫌星星太多,每颗星星都在太空中转动;
谁会嫌鲜花太多,每一朵鲜花都洋溢着春意。
说,你爱我,你爱我,一声声敲着银钟!
只是要记住,还得用灵魂爱我,在默默里。


谁会嫌星星太多,每颗星星都在太空中转动;
谁会嫌鲜花太多,每一朵鲜花都洋溢着春意。

这么普通的句子,读来多么让人感叹。

小马过河 发表于 2013-2-23 07:48:40

本帖最后由 小马过河 于 2013-2-23 23:28 编辑


不要糖,俺想吃汤圆......

勃朗宁的爱情和诗在国内普及得较早,回忆起初读诗中透射出的炽热感受,有点类似当年所受的译制片启蒙,新奇,同时又感觉说不出口,很多年以后才明白这种对文化差异的不适感出自太根深蒂固的心性蒙蔽和明知蒙蔽还得盲从的畸形心理,打个不恰当的比方,一个人看A片都挺享受,搬到中心广场大屏幕上放就都跳脚骂娘,很讽刺。连你都要把她的诗意她的爱情和她的残疾她的命运联系在一起,可见身残志坚的价值宣扬多广泛多有效,人到中年我再读她的诗,打动我的只有两个有情人的拉锯和爱的肯定,别无其他。别看现代国民思想已经相当开放,但要人人把爱都说得大声并如诗般深情,我觉得还有太远的路要走,充其量而今我们只能做到各自为营在自我心尖上独舞,这就像在空无一人的大街上,夜晚的屏幕里播放着循环的A片,绝对的安全就是绝对的苍凉。

真正我喜欢同时代稍晚于她的克里斯蒂娜罗赛蒂,同样的命运多舛,后者更贴近东方的思维套路,感觉她更能贴近你,罗赛蒂兄妹秉性各异,却都创造了非凡的艺术成就,不信你读一读她的《歌》,再听罗大佑唱一唱,亲切又坦然......




当我死去的时候,亲爱的
你别为我唱悲伤的歌;
我坟上不必安插蔷薇
也无需浓荫的柏树
让盖着我的青青的草
淋着雨也沾着露珠
假如你愿意,请记着我
要是你甘心,忘了我
我再见不到地面的青荫
觉不到雨露的甜蜜
我再听不到夜莺的歌喉
在黑夜里倾吐悲啼
在悠久的坟墓中迷惘
阳光不升起也不消翳
我也许
也许我还记得你
我也许把你忘记


更喜欢的是伍尔芙,既是她们二人的追随者,又远远超越了偶像,她写过勃朗宁的狗,视角独到......

喜欢的话,记得请俺吃汤圆{:soso_e100:}

静心斋 发表于 2013-2-27 08:36:45

请吃汤圆么,好啊。不过你还是先写首汤圆的诗吧。呵呵~

龙点 发表于 2013-4-6 11:01:53

学习, 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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