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飞鸿 发表于 2013-7-31 20:21:58

中共宁德地委宣传部文件

中共宁德市委宣传部文件 宁委宣〔2013〕58号
关于做好福建省第七届百花文艺奖参评作品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东侨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宣传部,宁德军分区政治部,市直各单位、各大中专院校:“福建省百花文艺奖”是我省最高级别的综合性文艺大奖,获奖作品将由福建省委、省政府联合表彰奖励。根据省委宣传部《关于举办福建省第七届百花文艺奖评奖活动的通知》(闽委宣63号)文件精神,请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做好福建省第七届百花文艺奖参评作品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参评范围1.凡在2010年6月1日至2013年5月31日期间发表、出版(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为准)、播映、上演和展出,由福建省文艺生产单位和文艺工作者(含驻闽部队文艺工作者)创作的文学、电影(含动画电影)、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文艺纪录片)、广播剧、戏剧、曲艺、杂技、音乐、舞蹈、美术、摄影、书法等文艺作品,均可申请参评。2.集体创作生产的综合性文艺作品,应以作品整体参评,各单项(含剧本)不单独参评。与省外作者或文艺单位合作的文艺作品,我省人员或单位应是主要创作者。3.参评作品应是文艺创作产品。编著、译著、文艺评论(此三类均可参加省社科成果评奖),以及歌舞晚会、电视综艺栏目、舞台美术类作品等不予参评。4.个人作品集及多人作品集不予参评,但其中的单件作品可以参评。5.已调离本省的作者,其作品创作时间在调离之前的,可以参评;省外作者在我省工作期间以我省为素材创作的作品,可以参评。二、申报事项(一)申报时间即日起至8月20日为受理申报期,逾期不再受理推荐申报。(二)申报渠道1.各县(市、区)所属的文艺生产单位和作者,向所在县(市、区)委宣传部申报;2.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文联所属文艺单位和个人,向各自所属主管部门申报;3.驻宁部队,中央、省驻宁机构,市内大中专院校,市直其他单位所属的文艺部门和作者,向市委宣传部申报。(三)申报数量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各有关部门应认真做好参评作品的资格审查和推荐工作,原则上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应向市委宣传部推荐不少于10件作品参评,同一作者申报作品(包括与他人合作)不超过2件。(四)申报材料1.每件申报作品需填写作品申报表一式2份,随附作者的书面授权书(电影、电视剧、广播剧、戏剧、曲艺、杂技、舞蹈等综合性文艺作品须提供创作单位的书面授权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他参评门类的作品须取得每位署名作者的书面授权书)。作品申报表和授权书样式附后,可翻印,也可从宁德网(http://www.ndwww.cn/)下载。  2.其它具体要求:  ①文学类作品应提供作品5份(其中至少1份为原件)。  ②电影、电视剧作品应提供可用于一般家庭影碟机和电脑播放的DVD影碟2套。  ③戏剧、曲艺、杂技、舞蹈类作品应提供舞台演出的DVD影碟2套,除话剧外,均应配有字幕。此外,戏剧、曲艺类作品应附文字脚本1份。  ④音乐类作品应提供歌谱(简谱)15份、作品CD碟2份,不接受MTV影碟。  ⑤广播剧作品应提供CD碟2套,并随附文字脚本1份。  ⑥美术、书法类作品应以原作参评,如无法提供原作的,的需提供与原作水平相当的作品1份。一些体积较大、容易损坏的如雕塑、设计类作品,可以照片形式报送,照片规格要求具体参照第十一届全国美展的参赛要求。书法类作品规格要求具体参照第四届中国书法兰亭奖参赛要求。  ⑦摄影类作品照片规格为16寸,不装裱。4.申报作品尽量选择在全国性比赛(展览)中入选,或在国家级刊物发表,或在省级比赛(展览)中获奖的作品,获奖(入选)作品需提供证书复印件1份。  5.所有上报的文字、复印材料须统一使用A4纸。音像制品盒上须标明作品名称、类别、作者姓名、申报单位。申报前请认真检查报送作品的画面和声音质量。  6.除美术、书法作品原件外,所有申报材料均不予退回,请申报者自行备份。三、工作要求1.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福建省第七届百花文艺奖评选活动的组织、宣传工作,组织推荐在全国、全省有重大影响的优秀作品参评。2.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文联、各县(市、区)委宣传部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填写《福建省第七届百花文艺奖宁德市推荐作品目录》,于8月23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集中送至市委宣传部宣传科。联系人:陈小红,电话:2836185,邮箱:2836185@163.com。 附件:1.福建省第七届百花文艺奖参评作品授权书(样本)      2.福建省第七届百花文艺奖宁德市推荐作品目录        3.福建省第七届百花文艺奖作品申报表(电影、电     视剧、广播剧、戏剧、曲艺、杂技、舞蹈类)        4.福建省第七届百花文艺奖作品申报表(文学、音乐、美术、摄影、书法类) 中共宁德市委宣传部2013年7月20日附件1 福建省第七届百花文艺奖参评作品授权书(样本)
委托人:(创作单位或个人名称)                                 
受托人:中共宁德市委宣传部                                       
    现委托中共宁德市委宣传部参评福建省第七届百花文艺奖,作品类别:         ,作品名称:               ,特此授权。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福建省第七届百花文艺奖宁德市推荐作品目录推荐单位:              
序号作  品  名  称类 别完成时间作者(创作单位)获 奖 情 况其 他









附件3福建省第七届百花文艺奖作品申报表(电影、电视剧、广播剧、戏剧、曲艺、杂技、舞蹈类) 作品名称: 类    别: 福建省百花文艺奖评审委员会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监制二○一三年六月
作品名称 类 别
完 成时 间
创作生产单位
主创人员姓 名性别年龄在项目中承担工作工作单位职务或职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内 容 简 介
使用及获奖情况
推荐申报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省专业评议小组意见 小组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省评审委员会意见

附件4福建省第七届百花文艺奖作品申报表(文学、音乐、美术、摄影、书法类) 作品名称: 类    别: 福建省百花文艺奖评审委员会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监制二○一三年六月
作品名称 类 别
完 成时 间
作者简历姓 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务或职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内 容 简 介
使用及获奖情况
推荐申报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省专业评议小组意见 小组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省评审委员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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