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太姥
标题: 《诗词大会》之后(转载) [打印本页]
作者: 丹枫有情 时间: 2017-2-28 18:01
标题: 《诗词大会》之后(转载)
《诗词大会》之后
作者:胡中行
胡中行,1949年生,复旦大学中文系教授,硕士生导师。长期从事中国古代文学的研究与教学,主要方向是唐诗研究、近体诗法和佛教文化。曾在上海电视台《文化中国》担任主讲嘉宾。
记得两年前,央视“诗词大会”节目组的编导曾经邀我参加过专题研讨,当时他们就下定决心要打造继汉字大会、成语大会之后的第三个品牌。现在,这个预期目标已经实现。节目播出之时,虽不能说是“万人空巷”,但其收视率之高,在文化类节目中也是令人刮目相看的。尤其在上海,几位选手略出意外的极佳表现,更引起了全市海啸式的反响。人们欣喜地意识到,重拾文化传统,重振民族之魂,已经具备了“天时、地利、人和”的条件,社会风气的根本改变为期不远了。在这一点上,央视一如既往地发挥了很好的引领作用,是功不可没的。
作为一个长期从事“诗教”的教师,在为央视节目点赞的同时,想得更多的是如何借诗词大会这股东风,把普及、提升优秀传统文化的工作做得更扎实,更有效。
任何事物都是具有两面性的,诗词大会也一样。就本质而言,这档节目还是娱乐性的,所以选手在舞台上主要是展示才艺而不是学习文化,当然两者不可截然分割,但也绝不可相互替代的。即以娱乐性相对较少、文化味相对更浓的“百家讲坛”而言,充其量也只能起到宣传、引领的作用,而不能代替自身的扎扎实实的文化学习。于是我想到了鲁迅,他的《娜拉出走之后》写得何等精彩,何等深刻。于是我明白了,任何事情的“之后”,都是值得我们小心翼翼地认真思考的。这便是我写这篇文章的动因。
诗词大会之后应该做些什么?这当然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在这里我想借用白居易“根情、苗言、花声、实义”的比喻,来谈一点自己的浅见。
一、背诵是“根”
据我所知,现在的普教界有一种值得反思的倾向,那就是过分地强调主观题而轻视客观题,这样做的结果,就势必会忽略背诵的重要性。中国的学术史上本来就有汉学宋学之争,简而言之,汉学重训诂,注重的是文本解读;宋学重阐发,注重的是思想发挥。两者各有所长,应该互补的。但我认为,宋学应该建立在汉学的基础之上才有意义。你对文本都没有吃透,怎么进行阐发呢?现在似乎是个“宋学”盛行的时代,它的极致,就是一些所谓的文化学者对传统经典的胡言乱语。朱维铮先生曾经批评某位学者“胆子真大”,连根本没有看懂的书也敢随意评说。所以我说这次央视开了一个很好的头,整个诗词大会的亮点就是背诵。一点不错,对国学,对诗词就是要老老实实地背诵,它是学习文化传统的根本,没有这个根,开花结果从何谈起?应该说,这种方法的本身就是一个良好的传统。记得当年留校工作的时候,学校党委的盛华书记找我们谈话,说到要向老一辈学者学习时,他举了章培恒先生的例子,说他的学问就是“背”出来的。从诗经一直背到资治通鉴,日积月累,能不成为大学者吗?我认为,书声琅琅,永远是世界上最美妙的声音,一个充满了正能量的社会,就应该用“琅琅”的读书声,去压倒“沙沙”的麻将声,“哔哔”的游戏机声。
我们千万不要低估了人的背诵能力,一个不识字的演员能够背出整台戏的台词唱词,这绝对不能算是“超能力”。历史上“博闻强记”的人多如牛毛,唐代安史乱中的烈士张巡便是其中之一。韩愈的《张中丞传后叙》中有这样一段记载:“(张)巡长七尺余,须髯若神。尝见(于)嵩读《汉书》,谓嵩曰:何为(为什么)久读此?嵩曰:未熟也。巡曰:吾于书读不过三遍,终身不忘也。因(于是)诵嵩所读书,尽卷(读完),不错一字。嵩惊,以为巡偶熟此卷,因乱抽他帙(其他卷)以试,无不尽然(都是如此)。嵩又取架上诸书(其他书),试以问巡,巡应口(随口)诵无疑(无障碍)。”
据我的估算,一个人在小学阶段完成背诵“唐诗三百首”的任务,应该是没有问题的。要知道,《唐诗三百首》本来就是一本“蒙学之书”。
二、理解是“苗”
我的老师陈允吉先生曾经绘声绘色地给我描述过私塾的读书情景:教书先生据案而坐,案上一书一戒尺,书是自己看的,戒尺是用来打学生手心的。开学一个月,教书先生很悠闲,布置给学生的任务,就是背书。某个学生自认为背出来了,就到老师跟前背,一个滞顿,一记手心。罚下去重背。一个月后,大家都滚瓜烂熟了,老师才开讲。这便是“开蒙”。
此种教学法自有其道理,比起那种从概念到概念的演绎,效果不知好了多少。所以我认为,理解就像一棵苗,它是必须长在根上的。但是反过来,根上如果不长苗,那么就只能永远的埋在泥土中,而变得毫无意义。这就是背诵和理解的辩证关系。
说到理解,对我们来说实在是任重而道远。因为我们面临的,是一个文化断层。人们的传统文化知识严重缺失,我实在不忍心再一次举出这样的例子:
几年之前,有个研究中国古典文学的外国学者竟然把《唐诗三百首》当做对付我们中国人的“武器”。他告诉我说,现在中国的年轻人热衷于学外文,所以走在街上经常会有人同他搭讪,希望能借此练习口语。一次在火车上有个大学生来找他,他无意中掏出一本《唐诗三百首》求教,那个学生立即借故跑了。之后他碰到中国人搭讪就用这种办法,竟然屡试不爽。
这件事给我的震动很大,也许就是我后来致力于“诗教”的一个诱因。
中华文化博大精深,古诗词更是世界文化中的瑰宝。这同样可以从外国人对它的酷爱中得到印证。我的“文化杂咏一百首”中曾经讲到两件事情:
其一曰“魅力”:“古道西风韵最佳,剑桥揖别赴光华。
两年休学从头学,魅力无边天净沙。”其下注云:“英伦学子柏森文,出自贵族豪门,入剑桥法律专业,三年级矣。忽一日,从友人处闻马致远天净沙,竟为其景其情所迷。遂休学两年来复旦专攻古诗词。中国传统文化之魅力于此可见一斑。此亦可为一味崇洋,妄自菲薄者戒。”
其二曰“震撼”:“法兰西有娇娇女,为学中文离故土。
有幸解听长恨歌,泪飞顿作倾盆雨。”其下注云:“余讲古诗文久矣,某次至长恨歌,且读且解,至玄宗思杨之句:行宫见月伤心色,夜雨闻铃肠断声。忽有一金发碧眼女郎哭失声,四座愕然。良久乃止。询之,为法兰西巴黎七大之研究生,来复旦进修者。由此知人之情,古今中外交通也;又知长恨歌之震撼力,至大至巨。此亦为中华传统文化魅力之又一例。”
我在讲授诗词时,通常会提出“三性”与“三习”的问题。三性是对我自己的要求,即是准确性、实用性、生动性;三习则是对学员的要求,即是预习、复习、练习。其中的准确性对教师的要求是很高的。因为在古典诗词领域,存在着大量的似是而非的问题。
比如说,诗经与楚辞之间到底有没有过渡形态?因为楚辞的艺术性远高于诗经,在没有外力推动的情况下,这点时间是不可能产生如此重大的飞跃的。这就要求我们用中国文化的二元论来加以解释,也就是中国文化原本是由黄河与长江共同组成的。诗经和楚辞分属两个不同的文化系统,两者并不存在明显的传承关系。而两者的最后融合,产生的是辉煌灿烂的中华文化。
再比如,《诗经硕鼠》的阶级属性问题,教科书上说是奴隶反抗奴隶主的斗争,其说大谬。因为奴隶绝对不会把自己参与生产的东西看成是自己的财产,他们是真正的无产者。所以《硕鼠》只能是奴隶主内部的斗争,即小奴隶主反抗大奴隶主的斗争。诗经中带有反抗意识的诗篇多属此类。
又比如,唐代三大诗人是谁?我做过调查,绝大部分的人都认为是李白、杜甫、白居易。其实这个答案恰恰是错的,因为白居易与李杜相比,明显的差了一个档次。而真正可与李杜匹敌的,只有王维一人。这在历史上乃是一个共识:“吾于天才得李太白,于地才得杜子美,于人才得王摩诘;太白以气韵胜,子美以格律胜,摩诘以理趣胜。”(清徐增《而庵诗话》)、“(王维)自李杜而下,当为第一。”(宋许顗《彦周诗话》)、“玄肃以下诗人,其数什百,语盛唐者,唯高王岑孟四家为最;语四家者,唯右丞公为最。”(明顾起经)
如此等等,不一而足。而这些还仅仅是诗歌史上比较宏观的问题,对具体作品的理解问题更多。限于篇幅,只能再举两例。
其一,许多人都把王昌龄的《从军行》(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看作是一首爱国主义的诗篇,尤其是后两句,抗敌的决心为人所称道。其实这两句诗是有歧义的,我们也可以把它理解成金甲都被磨穿了,还是回不了家。根据整首诗所营造的悲剧气氛,再加上对王昌龄其他作品的理解,应该得出的结论是,这是一首反对唐王朝穷兵黩武的作品。
其二,杜甫《茅屋为秋风所破歌》中的两句:“床头屋漏无干处,雨脚如麻未断绝”。上句往往解读成床头因为屋漏了,所以没有干的地方。这样解释,通则通矣,但总觉得句子稍有未洽,既然掀掉了三重茅,难道仅仅是床头湿了吗?这里的关键是“屋漏”两字,《尔雅·释宫》:“西南隅谓之奥,西北隅谓之屋漏,东北隅谓之宧(音怡)……”《辞源》:“房子的西北角。古人设床在屋的北窗旁,因西北角上开有天窗,日光由此照射入室,故称屋漏。”所以,杜甫在这里是说,床头、屋漏等处全都被雨打湿了。
作者: 丹枫有情 时间: 2017-2-28 18:05
三、创作是“花”
诗词大会结束后,不少朋友提出今后的大会应该加上创作,或者干脆另搞一个诗词创作大会。我不同意这种说法。以现状而言,全国性、省市级乃至地区街道、企业学校,诗词创作大奖赛搞得还少吗?结果又如何呢?关键在于创作不可能有量化的标准,这就如同美女一样,“天下第一美女”的称号是只能自封的。我一直说,喜欢李白的很难喜欢杜甫,反之亦然。有人说,我两个都喜欢,我说这只能说明你没有入门,是个外行。这就像《红楼梦》的拥林派与拥薛派,泾渭是如此的分明。如果有人说两个我都爱,那只能说明你是个色狼。
创作上的评判标准是永远无法统一的,比如“三曹”的孰优孰劣问题,也是迄无定论。钟嵘的《诗品》,把曹植尊为上品,曹丕列为中品,曹操则是下品。但刘勰则为曹丕鸣不平,他在《文心雕龙》中说道:“魏文(曹丕)之才,洋洋清绮。旧谈抑之,谓去植千里。然子建(曹植)思捷而才隽,诗丽而表逸。子桓(曹丕)虑详而力缓,故不竞于先鸣。文帝(曹丕)以位尊减才,思王(曹植)以势窘益价,未为笃论也。”而近代学者刘永济则竭力为曹操翻案:“唯列孟德(曹操)于下品,以为劣于二子,则不免囿于重文轻质之见。实则武帝(曹操)雄才雅量,远非二子所及。虽篇章无多,而情韵弥厚。悲而能壮,质而不野。无意于工,而自然谐美,犹有汉人遗风。此乃天机人力之分,非可同日而语也。”所以我说,如果诗词创作大会请出李白杜甫做嘉宾,做评委,他们一定会相互掐架,闹得不可开交的。
我说创作是花,花是长在根苗的基础之上的。它是整个学习诗词过程中的一个环节。在这个过程中,“知行并举”是十分重要的。知而不行,终觉“隔”;行而不知,终觉“薄”。
这次大会终了时,有位评委雅兴未尽,当众吟了一首“原创”,一下子露了馅。我认为问题的严重性不在于这位评委不会写诗,而在于他居然并不知道自己不会写诗。归根到底,问题还是出在对古典缺乏应有的敬畏之心。根据我的实践,学会格律并不难,令人不解的是,作为诗词大会的评委,又是古典文学的专家,为什么不去学一学呢?
现在,诗词创作很热,据不完全统计,诗词创作者多达二百多万。但是真正会写的(不是写的好的)恐怕百不及一。
这就牵涉到诗词创作究竟为什么的问题。我的观点很明确,创作就是为了传承。最近中央的精神,也正是为了传承中华民族优秀的文化。我们创作诗词,并不是为了在当今的文坛上出几个李白杜甫,实际上也绝对出不了李白杜甫,这是因为李白杜甫的时代早已过去。当今社会之所以提倡诗词创作,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为了更好的继承弘扬我们的中华文明。
四、做人是“果”
学习诗词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学习做人。这就是所谓的“诗教”。所以在学习诗词的整个环节中,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环便是“果”,便是做人。诗歌与为人处世的关系极其密切,孔子就是把《诗经》作为一本教科书的,他说:“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提高文学修养),可以观(提高观察能力),可以群(提高与人交往的能力),可以怨(把握批评的尺度)。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鸟兽草木之名。”在另外一个场合,他又教导自己的儿子说:“不学诗,无以言”。可见,诗教在育人树人方面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这是因为,诗歌是人们最喜闻乐见、易诵易记的文学样式,从小背诵、天天背诵,自然能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比如著名的《二十四孝图》,就是以诗配画而大行于世的。在二十四孝中,最使我感动的是黄庭坚的故事。黄庭坚,北宋分宁(今江西修水)人,著名诗人、学者和书法家。虽然身居高位,侍奉母亲却竭尽孝诚,每天晚上,都亲自为母亲洗涤马桶,没有一天忘记儿子应尽的职责。为这件事所配的诗曰:“贵显闻天下,平生孝事亲。亲自涤溺器,不用婢妾人。”一首小诗,概括了黄庭坚的孝道,令人过目难忘。
有些诗词作品,具有很好的警策作用,是可以作为我们生活中的座右铭的。比如欧阳修的《画眉鸟》:“百啭千声随意移,山花红紫树高低。始知锁向金笼听,不及林间自在啼。”这首诗不仅仅道出了自由的无价,对于当今社会存在的“金丝鸟”现象,也是一种警示。
这类例子举不胜举,的确是需要我们好好学习的。
欢迎光临 诗词太姥 (http://wdtmsc.net/) |
Powered by Discuz! X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