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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诗学概念400题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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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6 08:15:3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白雪 于 2013-7-17 06:42 编辑

兴寄】古代诗学概念。唐陈子昂《与东方左史虬修竹篇序》:仆尝暇时观齐梁间诗,采丽竞繁,而兴寄都绝,每以永叹。”“兴寄指作品中寄托深沉感慨,蕴含深层意义。陈子昂出身并非门阀,较多接触下层,因而视野开阔,怀抱大志,关心现实,具有丰富的生活经验,在仕途中又屡受挫折,故情志慷慨深沉,愈感齐梁诗之空虚无力。他提出兴寄,标志着他对于诗歌革新的自觉要求。寄兴兴寄。元稹将寄兴并提,偏重于指诗歌对政治现实、社会生活中不良现象加以讽刺的深刻含义。李白也认为《诗经》是富于兴寄的典范。兴寄之作,含蕴丰富深沉,故常能耐人咀嚼。
【寄托】与诗学有关的古代文论概念。原指寓意,如晋王羲之《兰亭序》云:或因所寄托,放浪形骸之外。清周济《介存斋论词杂著》云:初学词求有奇托,有寄托则表里相宜,斐然成章。既成格调求无寄托,无寄托则指事类情,仁者见仁,知者见知。寄托,指文学家运用比兴手法,藉物寄信,因事托意,由近及远,在具体事象的描述中,蕴涵无限感慨和窅渺的思致,让人读后,产生由此及彼的丰富联想。王寿昌《小清华园诗谈》卷上:要之情有所寄,则思妇怨女之辞,可以悟君亲于顷刻。这种美人香草的写作传统起自《诗经》、《楚辞》,为后来诗人继承发扬,比兴寄托说也以此为最重要的内容。其次,借游仙诗以寓托身世和对现实的深思优虑。借话仙境,喻写人寰,这构成了寄托说的第三种特点。再次,以寄托之心咏物,则所咏事物无不蕴含深意。又《观打鱼》:日暮蛟龙改窟穴,山根鱣鲔随风雷。干戈兵革斗未止,凤凰麒麟安在哉?见严法暴政,贤才引避,又是一种寄托。以上说明,寄托的对象可以无所不包,寄托的内容也可以应有尽有。寄托说既满足了尊奉主文谲谏的人委婉表达讽喻之见的要求,也符合渴望曲尽各种隐衷而又不愿明白直陈心迹的诗人口味,所以长期遭到众多诗人普遍的推崇。总之,应该肯定,寄托说作为一种文艺创作的规律,有助于形象思维与意境的拓展。
【感兴】古代诗学概念。意谓为外物触动所产生的强烈审美感受和创作灵感。东汉王延寿《鲁灵光殿赋序》:嗟乎!诗人之兴,感物而作。西晋挚虞《文章流别论》:兴者,有感之辞也。南宋杨万里《答建康府大军库监门徐达书》:我初无意于作是诗,而是物是事适然触于我,我之意亦适然感乎是物是事,触先焉,感随焉,而是诗出焉,我何与哉?天也,斯之谓兴。更强调了感兴的偶然性和自然而然。又王维《哭殷四》诗云:泱漭寒郊外,萧条闻哭声。愁云为苍茫,飞鸟不能鸣。’”言外物若与人心相感应,与主体情感相一致,实指审美主体的情感外射现象。后来,袁守定《占毕丛谈》又作了发挥,以为感兴之作,须平日餐经馈史,霍然有怀,对景感物,旷然有会,尝有欲吐之言,难遏之意,然后拈题泚笔,忽忽相遭,强调艰苦的艺术劳动和平时审美意象积累对触发创作灵感的重要,对感兴的丰富理论内容有进一步的认识。
【应感】与诗学有关的美学概念。主要有三层涵义。就其历史展开的顺序,一是指主体与客体的关系,是说作为创作动因的人的情感,是感物而生的,其情感的内容是与物相应的。二是指艺术作品对人的作用,它能够感动人使人的精神发生与作品内容相应的变化。三是指艺术思维中达到的,心物交会的状态。《礼记乐记》:夫民有血气、心知之性,而无哀、乐、喜、怒之常;应感起物而动,然后心术形焉。”“应感是人性与物态相应、相感而生哀乐;艺术作品则是情之哀乐的表现形式。在《乐记》中,同主体相应、相感之,又分为两类:一是天地间自然之物。如地气上齐,天气下降,阴阳相摩,天地相荡,鼓之以雷霆,奋之以风雨,动之以四时,暖之以日月,自然界的种种变化,同主体相互作用,而使人产生与之相应的不同情感和表现不同情感的艺术作品,二是社会治乱兴衰。是故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声音之道,与政通矣。这都是从主体与客体的关系着眼,说明了应感是人的情感发生的本原和艺术创作的动因。另一种相感相应:凡奸声感人,而逆气应之;逆气成象,而淫乐兴焉。正声感人,而顺气应之;顺气成象,而和乐兴焉。倡和有应,回邪曲直,各归其分,而万物之理,各以类相动也。这样来论述客体、主体、艺术作品之间的应感关系还是比较全面的。陆机《文赋》赋予应感以创作灵感的新的涵义是指心、物交会而达到的审美创造的昂奋状态,云:若夫应感之会,通塞之纪,来不可遏,去不可止;藏若景灭,行犹响起。《文选》五臣注:翰曰:用情有应感会合之地者,通塞于纲纪之所者,则思来不可遏而拒之,思去不可止而留之,非人力所至也。白居易在《怀元九书》中讲得最为简明扼要了。他说:感人心者,莫先乎情,莫始乎言,莫切乎声,莫深乎义。诗者,根情、苗言、华声、实义。上自圣贤,下至愚騃,微及豚鱼,幽及鬼神,群分而气同,形异而情一,未有声入而不应,情交而不感者。
【兴观群怨】古代诗学概念。始见于《论语阳货》:子曰: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来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兴,起也,孔安国以为是引譬连类,朱熹以为是感发意志,前者重在创作的比兴艺术,后者则强调读者的接受和感染。二者角度不同,但是并不矛盾,都具有的意思,指的是诗歌创作通过比兴的艺术方法来抒情言志,唤起读者的情感共鸣。诗歌作品具有了艺术感染力,就能起到感染意志的社会作用,这就是。观,郑玄以为是观风俗之盛衰,朱熹则以为是考见得失,通过诗歌作品,反映现实生活的风俗盛衰,从而引起读者对于政治得失的思考。群,孔安国注:群居相切磋。也就是说,人们通过对于诗歌作品的切磋讨论,沟通感情,交流思想,统一认识,提高修养,起到安定社会的团结教育作用。怨,孔安国注指怨刺上政,认为可以通过诗歌作品来批判现实,诗人有责任来批评统治者的为政得失,并抒发人们的怨愤之情。总之,孔子的兴观群怨之说,对诗歌的艺术创作,特别是对于文艺的社会功能,进行了言简意赅、较为全面的概括,对中国古代文学及古典诗歌美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王夫之更是结合自己的哲学观点和政治认识,对兴观群怨的内在相互关系作了新的阐发和全面论述,他在《诗绎》中说: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尽矣。……于所兴而可观,其兴也深;于所观而可兴,其观也审;以其群者而怨,怨愈不忘;以其怨者而群,群乃益挚。出于四情而外,以从生起四情;游于四情之中,情无所窒。作者用一致之思,读者各以其情而自得。……人情之游也无涯,而各以其情遇,斯所贵于有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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