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诗词学会 关于征集第六届“华夏诗词奖”参赛作品的通知
各地市诗词学会:
根据中华诗词学会《关于征集第六届“华夏诗词奖”参赛作品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届评奖的范围为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在国内公开出版物上发表的旧体诗词新作。
二、推荐参赛作品,每位作者仅限一首,推荐作品使用今韵旧韵均可,提倡今韵(即普通话音韵)不废旧韵。
三、推荐作品一律用A4纸分别打印两份,一份匿名,一份注明其发表于何年何月何公开出版物及百字以内作者简介、详细通讯地址、邮编、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无效。